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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父之丧,如未没丧而母死,其除父之丧也,服其除服。卒事,反丧服。虽诸父昆弟之丧,如当父母之丧,其除诸父昆弟之丧也,皆服其除丧之服。卒事,反丧服。如三年之丧,则既顈,其练祥皆同。王父死,未练祥而孙又死,犹是附于王父也。有殡,闻外丧,哭之他室。入奠,卒奠,出,改服即位,如始即位之礼。大夫、士将与祭于公,既视濯,而父母死,则犹是与祭也,次于异宫。既祭,释服出公门外,哭而归。其它如奔丧之礼。如未视濯,则使人告。告者反,而后哭。如诸父昆弟姑姊妹之丧,则既宿,则与祭。卒事,出公门,释服而后归。其它如奔丧之礼。如同宫,则次于异宫。

    曾子问曰:“卿大夫将为尸于公,受宿矣,而有齐衰内丧,则如之何?”孔子曰:“出舍乎公宫以待事,礼也。”孔子曰:“尸弁冕而出,卿、大夫、士皆下之。尸必式,必有前驱。”

    父母之丧,将祭,而昆弟死;既殡而祭。如同宫,则虽臣妾,葬而后祭。祭,主人之升降散等,执事者亦散等。虽虞附亦然。自诸侯达诸士,小祥之祭,主人之酢也哜之;众宾兄弟,则皆啐之。大祥:主人啐之,众宾兄弟皆饮之,可也。凡侍祭丧者,告宾祭荐而不食。

    子贡问丧,子曰:“敬为上,哀次之,瘠为下。颜色称其情;戚容称其服。”请问兄弟之丧,子曰:“兄弟之丧,则存乎书策矣。”君子不夺人之丧,亦不可夺丧也。孔子曰:“少连、大连善居丧,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忧。东夷之子也。”

    三年之丧,言而不语,对而不问:庐,垩室之中,不与人坐焉;在垩室之中,非时见乎母也,不入门。疏衰皆居垩室不庐。庐,严者也。妻视叔父母,姑姊妹视兄弟,长、中、下殇视成人。亲丧外除,兄弟之丧内除。视君之母与妻,比之兄弟。发诸颜色者,亦不饮食也。免丧之外,行于道路,见似目瞿,闻名心瞿。吊死而问疾,颜色戚容必有以异于人也。如此而后可以服三年之丧。其余则直道而行之,是也。

    祥,主人之除也,于夕为期,朝服。祥因其故服。子游曰:“既祥,虽不当缟者必缟,然后反服。”当袒,大夫至,虽当踊,绝踊而拜之,反改成踊,乃袭。于士,既事成踊,袭而后拜之,不改成踊。上大夫之虞也,少牢。卒哭成事,附,皆大牢。下大夫之虞也,特牲。卒哭成事,附,皆少牢。祝称卜葬虞,子孙曰哀,夫曰乃,兄弟曰某,卜葬其兄弟曰伯子某。

    古者,贵贱皆杖。叔孙武叔朝,见轮人以其杖关毂而輠轮者,于是有爵而后杖也。凿巾以饭,公羊贾为之也。

    冒者何也?所以掩形也。自袭以至小敛,不设冒则形,是以袭而后设冒也。或问于曾子曰:“夫既遣而包其余,犹既食而裹其余与?君子既食,则裹其余乎?”曾子曰:“吾子不见大飨乎?夫大飨,既飨,卷三牲之俎归于宾馆。父母而宾客之,所以为哀也!子不见大飨乎!”非为人丧,问与赐与?

    三年之丧,以其丧拜;非三年之丧,以吉拜。三年之丧,如或遗之酒肉,则受之必三辞。主人衰绖而受之。如君命,则不敢辞,受而荐之。丧者不遗人,人遗之,虽酒肉,受也。从父昆弟以下,既卒哭,遗人可也。县子曰:“三年之丧,如斩。期之丧,如剡。”三年之丧,虽功衰不吊,自诸侯达诸士。如有服而将往哭之,则服其服而往。期之丧,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十五月禫。练则吊。既葬,大功吊,哭而退,不听事焉。期之丧,未丧,吊于乡人。哭而退,不听事焉。功衰吊,待事不执事。小功缌,执事不与于礼。相趋也,出宫而退。相揖也,哀次而退。相问也,既封而退。相见也。反哭而退。朋友,虞附而退。吊,非从主人也。四十者执綍:乡人五十者从反哭,四十者待盈坎。

    丧食虽恶必充饥,饥而废事,非礼也;饱而忘哀,亦非礼也。视不明,听不聪,行不正,不知哀,君子病之。故有疾饮酒食肉,五十不致毁,六十不毁,七十饮酒食肉,皆为疑死。有服,人召之食,不往。大功以下,既葬,适人,人食之,其党也食之,非其党弗食也。功衰食菜果,饮水浆,无盐酪。不能食食,盐酪可也。孔子曰:“身有疡则浴,首有创则沐,病则饮酒食肉。毁瘠为病,君子弗为也。毁而死,君子谓之无子。”

    非从柩与反哭,无免于堩。凡丧,小功以上,非虞附练祥,无沐浴。疏衰之丧,既葬,人请见之,则见;不请见人。小功,请见人可也。大功不以执挚。唯父母之丧,不辟涕泣而见人。三年之丧,祥而从政;期之丧,卒哭而从政;九月之丧,既葬而从政;小功缌之丧,既殡而从政。曾申问于曾子曰:“哭父母有常声乎?”曰:“中路婴儿失其母焉,何常声之有?”

    卒哭而讳。王父母兄弟,世父叔父,姑姊妹。子与父同讳。母之讳,宫中讳。妻之讳,不举诸其侧;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以丧冠者,虽三年之丧,可也。既冠于次,入哭踊,三者三,乃出。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可以取妇。己虽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取妻;下殇之小功,则不可。凡弁绖,其衰侈袂。

    父有服,宫中子不与于乐。母有服,声闻焉不举乐。妻有服,不举乐于其侧。大功将至,辟琴瑟。小功至,不绝乐。

    姑姊妹,其夫死,而夫党无兄弟,使夫之族人主丧。妻之党,虽亲弗主。夫若无族矣,则前后家,东西家;无有,则里尹主之。或曰:主之,而附于夫之党。

    麻者不绅,执玉不麻。麻不加于采。国禁哭,则止朝夕之奠。即位自因也。童子哭不偯,不踊,不杖,不菲,不庐。孔子曰:“伯母、叔母,疏衰,踊不绝地。姑姊妹之大功,踊绝于地。如知此者,由文矣哉!由文矣哉!”

    世柳之母死,相者由左。世柳死,其徒由右相。由右相,世柳之徒为之也。

    天子饭,九贝;诸侯七,大夫五,士三。士三月而葬,是月也卒哭;大夫三月而葬,五月而卒哭;诸侯五月而葬,七月而卒哭。士三虞,大夫五,诸侯七。诸侯使人吊,其次:含襚赗临,皆同日而毕事者也,其次如此也。卿大夫疾,君问之无算;士一问之。君于卿大夫,比葬不食肉,比卒哭不举乐;为士,比殡不举乐。升正柩,诸侯执綍五百人,四綍,皆衔枚,司马执铎,左八人,右八人,匠人执羽葆御柩。大夫之丧,其升正柩也,执引者三百人,执铎者左右各四人,御柩以茅。

    孔子曰:“管仲镂簋而朱纮,旅树而反坫,山节而藻棁。贤大夫也,而难为上也。晏平仲祀其先人。豚肩不掩豆。贤大夫也,而难为下也。君子上不僭上,下不偪下。”

    妇人非三年之丧,不逾封而吊。如三年之丧,则君夫人归。夫人其归也以诸侯之吊礼,其待之也若待诸侯然。夫人至,入自闱门,升自侧阶,君在阼。其它如奔丧礼然。嫂不抚叔,叔不抚嫂。

    君子有三患:未之闻,患弗得闻也;既闻之,患弗得学也;既学之,患弗能行也。君子有五耻:居其位,无其言,君子耻之;有其言,无其行,君子耻之;既得之而又失之,君子耻之;地有余而民不足,君子耻之;众寡均而倍焉,君子耻之。

    孔子曰:“凶年则乘驽马。祀以下牲。”

    恤由之丧,哀公使孺悲之孔子学士丧礼,士丧礼于是乎书。子贡观于蜡。孔子曰:“赐也乐乎?”对曰:“一国之人皆若狂,赐未知其乐也!”子曰:“百日之蜡,一日之泽,非尔所知也。张而不弛,文武弗能也;弛而不张,文武弗为也。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也。”

    孟献子曰:“正月日至,可以有事于上帝;七月日至,可有事于祖。”七月而禘,献子为之也。夫人之不命于天子,自鲁昭公始也。外宗为君夫人,犹内宗也。

    厩焚,孔子拜乡人为火来者。拜之,士壹,大夫再。亦相吊之道也。孔子曰:“管仲遇盗,取二人焉,上以为公臣,曰:其所与游辟也,可人也!管仲死,桓公使为之服。宦于大夫者之为之服也,自管仲始也,有君命焉尔也。”

    过而举君之讳,则起。与君之讳同,则称字。内乱不与焉,外患弗辟也。赞,大行曰圭。公九寸,侯、伯七寸,子、男五寸。博三寸,厚半寸。剡上,左右各寸半,玉也。藻三采六等。哀公问子羔曰:“子之食奚当?”对曰:“文公之下执事也。”

    成庙则衅之。其礼:祝、宗人、宰夫、雍人,皆爵弁纯衣。雍人拭羊,宗人视之,宰夫北面于碑南,东上。雍人举羊,升屋自中,中屋南面,刲羊,血流于前,乃降。门、夹室皆用鸡。先门而后夹室。其衈皆于屋下。割鸡,门当门,夹室中室。有司皆乡室而立,门则有司当门北面。既事,宗人告事毕,乃皆退。反命于君曰:“衅某庙事毕。”反命于寝,君南乡于门内朝服。既反命,乃退。路寝成则考之而不衅。衅屋者,交神明之道也。凡宗庙之器。其名者成则衅之以豭豚。

    诸侯出夫人,夫人比至于其国,以夫人之礼行;至,以夫人入。使者将命曰:“寡君不敏,不能从而事社稷宗庙,使使臣某,敢告于执事。”主人对曰:“寡君固前辞不教矣,寡君敢不敬须以俟命。”有司官陈器皿;主人有司亦官受之。妻出,夫使人致之曰:“某不敏,不能从而共粢盛,使某也敢告于侍者。”主人对曰:“某之子不肖,不敢辟诛,敢不敬须以俟命。”使者退,主人拜送之。如舅在,则称舅;舅没,则称兄;无兄,则称夫。主人之辞曰:“某之子不肖。”如姑姊妹,亦皆称之。

    孔子曰:“吾食于少施氏而饱,少施氏食我以礼。吾祭,作而辞曰:疏食不足祭也。吾飧,作而辞曰:疏食也,不敢以伤吾子。”

    纳币一束:束五两,两五寻。妇见舅姑,兄弟、姑姊妹,皆立于堂下,西面北上,是见已。见诸父,各就其寝。女虽未许嫁,年二十而笄,礼之,妇人执其礼。燕则鬈首。

    韠:长三尺,下广二尺,上广一尺。会去上五寸,纰以爵韦六寸,不至下五寸。纯以素,紃以五采。

    <b>译文</b>

    父亲去世,正在服丧,如果在服丧期限未满以前母亲又不幸去世,那么在为父亲举行大祥之祭时,还应该穿上除服;祭过之后,再换上为母服丧的丧服。这个原则可以推而广之:即令是正在为伯父、叔父、兄弟服丧,如果又遇到父母之丧,那么在为伯父、叔父、兄弟举行除服之祭时,也都可以暂时改穿吉服;等到祭过之后,再换上为父母应穿的重丧服。如果在三年之中先后遇到两个三年之丧的丧事,那么在后一个丧事的卒哭之后,如果举行前一个丧事的小祥和大祥之祭,也可以先换上小祥和大祥所受的轻服;事过之后再改穿后丧的重服。祖父先死,还没有举行小祥、大祥之祭而孙又死,孙子的神主仍然附在祖父后面。

    父死或母死,正停殡在堂,此时又听到居处遥远的亲属的死讯,就应该到别的房间去哭他。第二天早晨身着重服先到殡宫哭奠父母,哭奠毕出来,再换上新死者尚未成服之服即位而哭,所即之位就是头一天听到死讯时在别的房间哭泣的位置。

    大夫、士将要参加 国君的祭祀,祭祀已经进行到视灌阶段而父母去世,在这种情况下还是要继续参加祭祀,只不过不要和大家住在一起,因为吉凶不可以同处。等祭祀结束,脱掉祭服走出公门,然后哭着回家。其他仪节和奔丧礼一样。如果还没有进行到视灌阶段而父母去世,就应派人向国君报告,等到派去报告的人回来才能哭。大夫、士将要参加国君的祭祀,如果此时有伯父、叔父、兄弟、姑、姊妹等人去世的情况发生,那么只要是在被召去斋戒以后,就得参加祭祀。等祭祀结束,走出公门,再脱掉祭服回家。其他仪节和奔丧礼一样。前面所说的“次于异宫”是针对本来同宫而说的。

    曾子问道:“卿大夫将在国君的祭祀中作尸,已经接受邀请并斋戒了,这时突然有家门内齐衰之亲去世,该怎么办?”孔子答道:“要从自家出来,住在国君的公馆里等待祭祀,这才合理。”孔子又说:“尸出门时,或戴弃,或戴冕,这要看他这个尸所代表的祖先是何身份而定。卿大夫在路上遇到尸,都要下车致敬,而为尸者也须凭轼答礼。尸出行,一定要有在前开道的人。”

    父母去世,到了将要举行小祥或大祥之祭时,不幸又有兄弟亡故,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先将新死者殡敛,然后再举行小祥或大祥之祭。如果新死者死于父母的殡宫,即使新死者贱为臣妾,也要先把死者埋掉后再举行小祥或大祥之祭。在举行小祥、大祥之祭时,主人的升堂下堂都采用散等的步伐,办事人员也都采用散等的步伐。上述作法,也适用于将要为父母举行虞祭、衬祭的时候。

    上自诸侯,下至于士,在举行小祥之祭时,正祭之后,主人对于宾长回敬的酒,只用嘴唇沾一下;而众宾、兄弟对于主人进献的酒,都可以喝一小口。在举行大祥之祭时,主人对于宾长回敬的酒可以喝一小口,而众宾、兄弟对于主人进献的酒,都干杯也可以。在小祥、大祥之祭时,凡是司仪告知宾客进献脯酿时,宾客只献而不食。

    子贡问应当怎样居父母之丧,孔子答道:“敬是最重要的,哀痛还在其次,形容憔悴甚至闹出病来最使不得。脸色要和哀情相称,悲容要和孝服相称。”子贡又问如何居兄弟之丧,孔子答道:“你提的这个问题,书本上都有记载了。”作为君子,既不可强迫他人抛开丧亲之悲痛,也不可忘掉自己丧亲的哀痛。孔子说:“少连、大连这两个人都很懂得为父母居丧的礼节。父母去世后的头三天,一味哭泣,不进饮食;三个月内,哭泣祭奠没有懈怠;到了一周年以后,还悲从中来,时时落泪;到了三年头上还满面愁容。他们还是东夷地方的人呀!”

    在为父母守丧期间,和别人说话只说自己的丧事而不论及他事,只回答问话而不主动提间。住在依庐或奎室之中,不和别人坐在一起。周年以后,由依庐搬到奎室去住,如果不是为了按时向母亲问安,不进中门。穿齐衰丧服的人住垄室,不住依庐。依庐是哀敬之处,没有那份哀敬就不去住。

    守丧之礼,妻之丧比照叔父母,姑、姊妹之丧比照兄弟,长、中、下疡之丧比照成人。为父母守丧,丧期已满,外边的孝服虽然脱掉了,但内心的悲哀仍在。为兄弟守丧,外边的孝服脱掉了,内心的悲哀也就同时消失了。为国君的母亲和夫人守丧,其礼数比照兄弟。在守丧期间,凡是影响面部哀容之物,都不可饮食。除丧以后,孝子走在路上,遇到面庞有几分和父母相似的人就眼神为之一惊,听到和父母名字相同的名字就心里猛地一惊;去别人家吊孝或探视病人,脸色之悲,表情之忧一定有异乎常人之处。能这样去做,才算是真正会为父母守丧。会为父母守丧了,那么为其他的人守丧就好比在直路上行走,容易多了。

    大祥之祭,是孝子除服之祭。在大祥之祭的前夕,孝子身穿朝服,宣布大祥之祭的日期。到了举行大祥之祭时,’就穿着前夕穿的朝服。子游说:“既然举行大祥之祭,那么那些虽然还不到穿素搞麻衣时候的人也得穿上素搞麻衣,等到祥祭结束,再换上该穿的孝服。”小敛、大敛时,孝子正在袒露左臂哭踊,刚好大夫这时候来吊丧,孝子此刻虽然正在哭踊,也要立即停下前去拜谢大夫,然后返回原位,再从头开始完成哭踊,然后掩好上衣。如果是士在这时来吊丧,孝子就可以把小敛或大敛进行完毕,完成哭踊之礼,掩好上衣,然后再前去拜谢。拜谢之后,无须更从头哭踊。上大夫死后的虞祭,用羊、枣二牲;其卒哭和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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