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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www.biqudd.net,最快更新丁理文集最新章节!

      一

    镜中是一张在口红的伪装下健康丰满的嘴唇。

    前后照照没什么不得体,我匆匆披上外套冲出家门。上班是一定不能迟到的,不然半个月奖金就没了。其实不过是商场里一个小服务员,走在里面悠闲地选购物件的阔男靓女大概根本瞧不起我,当然更瞧不起我挣的那几个钱;但是每日堆着笑脸、站到腰酸腿痛、作为商品价格的一部分消耗着一点一滴的生命,这种卑微,使挣到的每一个铜板都格外叫人心酸。

    一到班上,几个同事正在更衣室换衣服,一边东拉西扯着。看见我进来,便七嘴八舌地打趣我,哎,向你那个白马王子表白了没?这回,我们明子该没戏唱了罢?

    “你们怎么就这么烦呢?开个玩笑就当真!”我沉着脸说。

    其实每天这个时间,姑娘们都少不了互相扯个闲话,寻个开心,这是工作前一道固定的加餐,谁也没因此当过真,生过气。她们没料到今天我如此“不识逗”一个个嘴里嘟囔着“神气什么呀?”没趣地散了。我一个人坐在凳子上,有点儿害怕。怎么我——越来越认真了?唯其认真,才不愿旁人当作笑料来讲。然而,我怎么可能认真?

    昨天下了午班,被几个姐妹硬拉去逛街。花花绿绿的衣裳在街上奔走,让我有点儿眼晕。她们叽叽喳喳地要过马路去买水喝。我说你们去吧,我在这儿歇会儿。把脸贴在一家电器商店微凉的橱窗玻璃上,那层疲乏渐渐地退了下去。正对着我的是一台今年流行样式的彩电,播着某个青年节目,采访一位清华经管学院的高才生。那个叫林穆风的年轻人对着我微笑,心不在焉地谈着自己的成绩和生活。我盯着屏幕,忽然之间觉得,他很迷人。

    “嘿,怎么了你?”同事们买了可乐回来,拍拍我。

    “——我喜欢这个人。”我脱口而出。

    她们笑起来,于是我也跟着笑。“呦,还是清华的呢——眼光挺高呀!”她们以为我又在开玩笑,甚至我自己都这样认为。“离这儿不远嘛,还不快去找他?”大家笑着迈进旁边一家店,小倪看上一条裙子,我们都说她穿着挺合适,那个玩笑,随之被抛在脑后。

    然而回到家,当我蒙着被子翻了八十三次身仍然全无睡意后,我开始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那个林穆风像毒药一样植入我的脑髓,顽固地盘踞在那儿,怎么赶也赶不走。“你这是犯什么毛病了?”我在黑暗中说出声“不过是个架着眼睛的书呆子,还没邓明长得帅嘛!”

    邓明应算是我半个男友吧。一个普通的北京小伙子,比我大两三岁,没多少墨水而且有点儿贫嘴,但人很仗义,一直都挺照顾我。若是从前,我一定看不上他,那时我一心奔着大学去。但是两年前的高考,我落榜了。也许是心高气傲,又或者是太自卑,我坚决不同意来年再考。那一段日子,整个人空荡荡的,一切所谓“将来”都成为不存在的了。我每日在街上游荡,不知道生活该怎样继续下去。后来父母托人给我找了这份工作,我才安定下来。就像余心若说的,人最要紧就是找准自己的位置,老老实实地过日子,千万不能不切实际。我把读书时的种种幻想统统塞进一个大口袋,丢到垃圾堆里。我就是一个服务员,我的男朋友也就应该是邓明这个样子。

    你干嘛还老是想着这个素不相识的林穆风?“一定是太累了,睡罢。”我跟自己说,又翻了个身,仍然了无困意。心里,像钻进了一只虫子,津津有味地嚼着血肉。我感到隐隐的疼痛。

    我脑海里回放着电视里他微笑的模样,他嘴角每一抽动,我身体内部那个怦怦乱跳的东西就跟着一抽悸。难道你是爱上他了吗?我被自己突然冒出的这个疑问下了一跳。不,这怎么可能?我急忙辩驳。我又是自己在给自己编故事吗?可这回,剧本也未免太蹩脚了吧?女主角是个平庸俗气的商场售货员,男主角是个出类拔萃的天之骄子,两人的关系是——毫无关系。女的只不过是从电视平面里偶然看到男的的影像,然后就朝思暮想,缠绵绯恻?

    ——这何其荒谬!

    我出气似地把换下来的衣服往格子里一扔“啪”地关上柜门。一转身,余心若斜靠着更衣室的门框,看着我,像大部分时候一样淡淡地说“出来上班了。”

    我快步走向我的岗位。余心若弓下身子检查着cd,忽然扬起脸一笑“后天休息,上我那儿吃顿饺子?”我挑剔地说“——要猪肉白菜馅的。”

    余心若家在外地,一个人到北京闯荡,在花园村租了间很小的房子,事事凑合,总拿方便面之类的当主餐吃。我劝她爱惜自己,她说一个人提不起精神做饭。后来每次她想改善伙食了就叫我去吃饭。“想着是两个人吃,做饭也就勤快起来了。”她剥着葱这么说着,粲然一笑,薄薄的嘴唇里露出白细的牙齿,很好看。

    “为什么不干脆找个伴呢,恩恩爱爱的?”当时我问。她又是那副懒洋洋的模样“恩恩爱爱的?人跟人哪儿那么容易就恩恩爱爱的了?不是我看不上人家,就是人家看不上我才是真的。”她独自在外,人情冷暖见得远比我多,虽然只比我大了九个月,却仿佛年长好几岁。

    “他呀,也许脾气暴躁,也许为了出名不择手段,也许呢,是个伪君子。”听我忍不住招出心事,靠在床上的余心若翻着那本已快散架的天龙八部,慢吞吞地发着议论,突然下结论说“对,没准儿他就是个慕容复!”

    我涨红了脸,急辩道“什么呀你又不认识人家!你从山东来,他从上海来,又没得罪你,干嘛把人想得那么坏?”

    “什么,他是上海人?”余心若把书合上,顺手拿起一个橘子,细长的手指拨着皮“我最讨厌上海人那股又油滑又琐碎的劲儿了,八成他就是个爱搬弄口舌的三姑六婆型人物呢!”

    “你还说?”我跳上床抓她的痒。她缩起身子滚来滚去,大嚷着“忠言逆耳呀”我们笑作一团,最后累得瘫在床上。

    “别发大头梦了,你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说的都是实话。”好半天,余心若轻轻地说。

    “我知道。”我看着直刨皮的天花板,长长叹了口气。

    这以后的几个星期,我愈来愈沉默寡言。邓明有事没事地往音像部跑,找我说些闲话,我嗯啊地很少搭腔。

    “怎么了?谁惹你了又是——我给你出气!”

    他怎么会明白呢?连我自己都不甚明了,怎么对一个莫名其妙冒出来的人,迸发出如此难以解释的迷恋之情。原以为过个几天就会烟消云散,谁知道,他竟潜入血液在我体内四处游走。他无处不在,同什么人说着话,一侧头,他又在那儿——心不在焉的样子。

    有一天我终于下了决心。

    下了早班,我径直跑回家,拿冷水洗尽脸上的脂粉。洗得很用力,直到皮肤感到疼痛。又换了身朴素的衣服,把头发梳成高中时的样式——两条长辫,翻出过去的书包直奔清华园。

    心虚地溜进了清华大学的南校门,仿佛窃贼一般。我家就住在海淀的大学区内,但自从落榜之后,我再也没踏进过一所大学的校门。今天是头一次。我有点儿害怕。

    久违了的清华园,依然一如我旧时的记忆,是一种深沉的灰色。他的疆域如此辽阔,来来往往的人们各有各的方向,骑在车上的我不知该向哪里走,只被一种苍凉的渺小感团团罩住。也不敢问人,怕对方大喝一声“——不是这儿的,还不快出去!”然后所有的人围过来盯住我,随着那人厉声说“还不快出去!”

    我慢慢游荡,努力分辨又经过了哪一处做学问的地方。奇迹是电影里的事,我知道,但当某个背影或是侧脸有几分眼熟地戳进我眼睛时,我的心还是狂跳不止,伸长了脖子直到自嘲地低头苦笑。其实我也并不奢望能在偌大的校园里相遇,只是想来看看他的大学,走走他每日走的路。

    七拐八拐,终于拐到了新建起的经管楼。很气派,很现代,但我隐隐觉得它盘踞在水木清华微显突兀。

    胆怯地蹩进大门,瞥见大厅的布告栏上贴了很多通知,凑上前看,目光立即警觉地扫过一个“林”字,心骤然抽紧,却原来是介绍一位林教授的演讲。一张张看过去,都是些与我毫无关系的东西。最后是一张过期的奖学金名单,密密麻麻排列着的都是研究生。但我仍固执地一行行寻找下去。我只是想得到哪怕一丁点儿证明他确实存在、确实生活着的痕迹啊。突然,那个名字,那个不知是极熟悉亦或完全陌生的名字,跳了出来:

    大二励学金一等,林穆风。

    他就是—这样的—优秀!我叹了口气,轻轻抚摸着那三个铅字,然后也不知怎么回事,就动了把名单偷出来据为己有的念头。

    这个念头如此强烈,以至我根本无法支使双足就这样离开。十根手指因兴奋和紧张微微发颤,渗出一层薄薄的汗水。名单四角是用透明胶条固定的,一个个撕下来没有问题。我鬼鬼祟祟地左顾右盼,周围来往的人很多,但每个人都很忙碌,无暇他顾。用身体挡在名单前,鼓着眼睛在心里喊了一声“开始吧”右手从外套的袖中探出,一寸寸地伸上去抠住右下角的胶条,一哆嗦,纸被撕了个小口子。我心疼地抽了口气,感觉到发根在头皮底下的发囊中鼓起,拼命向外顶出的运动。折腾了近半个小时,四个角总算被一一撕开。就在我双手抓住名单、准备摘下折起之时,背后传来一个声音“同学!”

    我一惊,猛一回头——

    为了阻止自己尖叫出来,我的牙齿死命咬住嘴唇,那张纸没拿住,忽忽悠悠飘到了地板上。我不敢去捡,只死死地盯住对方。他歉意地一笑“对不起,吓着你了——我只想问问你知道期货市场的那个讲座通知贴在哪儿吗?”我还是不敢放开嘴唇,生硬地摇了摇头。

    他弯下身子替我捡起那张纸“咦”了一声“你拿这个干嘛?”不能再不讲话了,可我——如何回答?

    “嗯,这张通知过期了,我想该清理一下。”

    我听见自己突然冒出这样一句瞎话,居然很镇定。他迷惑地看了看我,又瞧瞧名单,终于把它递给了我“是该清理了你,不是经管学院的吧?”

    “不是。”我说,见他还在看着我,只得小声加了一句“我是外语系的”

    一个大胖子戳在门口不耐烦地招呼“哎,林穆风,快点儿!唐丽云她们还等着呢!”

    “来啦。”他微微冲我一笑——又或许压根儿没笑,转身跟那个胖子走了出去。

    捧着那张纸,我站在原地,用了几分钟才把意识给揪回来。小心地把纸叠成两折,夹入书包内层。我终于是见着他了。

    当我想起再看看他,冲出去四下张望,满目只有陌生的面孔。楼里很暗,户外的阳光对准我的脸,眼前顿时茫茫一片,仿佛走到了世界的尽头一样荒凉。

    我推着车没有方向地默默走着,不知觉走到一片湖水近旁。书包里那份偷来的“脏物”像块焦红的炭,透过几层棉布烙在我后背,我闻到肌肤烧焦的味道。低头望着湖水中起皱的倒影,我看到自己扭曲的丑怪模样。他是王子,我只是个没有金舞鞋的灰姑娘。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抓起脚下的一块石头掷入水中,扣问静默的湖水,和我自己。水花反抗地溅了我一脸,湖中的影子碎裂成无数个。一刹那间,我由悲伤转而愤怒,觉得上天是有意欺侮二十岁的我。站在这儿,我清晰地看到他的遥远。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然而我和他,却是不平等的。这是多么的——不公平!

    “为什么呀?”我用手背胡乱抹着一脸的水和泪。  

    二

    今天下午的阳光很好。北京的三月就是如此,虽然还有几分冷,但很灿烂也很直白,不像上海,总有点儿暧昧。在这样的晴朗里,真想躺在礼堂前的大草坪上一睡到深秋。

    身旁的胖子邱棋唠唠叨叨个不停——林穆风你快点骑啊,唐丽云说了,这次团会不能迟到

    我戛然把车停住。已顺着惯性骑到前面去的邱棋费了半天劲儿才停下车,调过头来喊着“怎么了?”

    “你自己去听唐丽云训话吧,我不去了。”我掉转车把,沿着小路骑走了,身后传来胖子“喂,喂”的叫声。

    我并不是一个放荡不羁的人,要拿头等奖学金,平时的言行也相当重要。只是今天不同,天气实在太好,我有点儿不忍心委屈自己,活了二十年,委屈自己得还不够吗?

    一拐弯骑上了大路,两旁美丽的法国梧桐望不到尽头,很开阔,索性就漫无目的地在校园里逛逛吧。一直向北骑,经过了外语楼。刚才在经管楼遇到一个外语系的女孩,讲话很冷淡,有点儿倨傲,也有点儿神秘。如此对待我的女孩并不多,围在身边的尽是些假装乖巧或清纯的戏子,她们追逐的是一个被叫作林穆风的躯壳,至于隐匿其中的我,没有人看见,也没有人在意。

    我看到外文楼便又想起那个女孩,她的眼睛里,有一种很深的哀伤,深得与她混为一体,几乎难以察觉。大概和那份名单有关,也许是一个很长的故事——也许每个人背后都有一个故事,拿到阳光底下晒一晒,都有些惊世骇俗。没有人会认为我也有这样的故事,他们仅给了我八字评语:出类拔萃,一帆风顺。这两个词,就浅薄地把我的一生都覆盖了。因此他们都不是我的朋友,除了五岁打弹弓时就打在一起的樊磊,我没朋友。

    从小到大,站在一起更受瞩目的那个人一定是我,但我羡慕的人却是他,因为他能为了观察一只受伤的蚂蚁一个上午不去上课,那天还刮着大风;因为喜欢他的女生尽管没我的这么多,但每一个都是真心的;因为,因为考上清华他兴奋不已,我却没有感觉。

    清华是他从小的梦想,清华建筑系,他从未改变过。而对我来说,上不上清华,学不学经济,根本就是无所谓的。既然父亲希望我上,我就应该上,我不能令他失望。至于我自己,好像并没有什么梦想,想来想去,只有一条:让父亲欣慰和骄傲——如果这也能称之为梦想的话。母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扔下我们出了国,我根本记不起她的样貌。父亲则每天都在为事业奔忙,童年里更多的记忆是被锁在家里画瓶瓶罐罐。但父亲,永远是父亲。每一个男孩子都会或多或少地崇拜自己的父亲,但像我这样五体投地的怕并不多。我付出的努力、收获的荣耀,都是为了他。为了他,我可以做任何事。

    我骑得越来越快,呼呼的风贴着耳际高歌,前面的头发被吹起来,露出潮湿的额头,凉凉的,很舒服。

    “穆风,林穆风!”

    我一攥把,来了个急刹车,听声音我就知道是谁。阳光里姚珊真的很美,眼睛亮亮的。她欢快地推着车跑到我跟前,故意板起脸说“自大狂,还假装没看见人!”

    我也懒得解释,随口说“你这件毛衣的颜色真别致,哪天给你画张像吧。”姚珊的脸绷不住了,小嘴偷偷地弯成了月牙形。樊磊常说我会哄女孩子,其实我也并非有意讨她们欢心,只是应酬得多了,讲话不经意地就会带上这种腔调,连自己听了都厌烦。

    姚珊原本与我背道而驰,这时却和我一起推着车向北走着,兴高采烈地讲着某教授的一件趣闻。几个她班上的同学骑车经过,别有用意地大声叫着“姚——珊!”有人咳嗽有人眨眼。她瞥了我一眼,笑得愈发灿烂。

    我不知道她算不算我女朋友,反正别人都这样传说。她是电子系的宠儿,是我在学生会认识的。我对她自然谈不上爱,但身边有个“女朋友”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缠;何况,在清华园里,她还是很可冲冲门面的。至于她,我想她对我也还根本谈不上爱,也是拿我冲冲门面而已,这不过是——虚荣。

     “你怎么了?”她忽然停住。

    “什么怎么了?”

    “你怎么你刚才的样子怎么显得那么——那么恶毒?”她说完自己先咯咯地笑起来。

    恶毒?她不知道,我内心里就是很恶毒的,没有比这个形容词对我更贴切的了。一涉及内心,不愿想起的种种还是无法阻止地奔涌而来。

    “薇薇,我是一个不会表达感情的人,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我从没对女孩子真的动过心,我认为她们都很肤浅;但是你不同,我第一次见到你就知道你和她们不同”

    事隔多年,当初说过的每一句话仍然无法抹去,每一次回想,都令我觉得恶心。我不由自主地加快了脚步,想让风紧贴着我的额头,把上面的淋漓冷汗化为一片清凉。姚珊紧蹈着步伐,抗议地嚷“你别走这么快啊!”我顾不上理她,我只感到胸中气血翻涌,几欲呕吐。

    我就知道我一定行的,我了解刘薇这种自视清高的女孩的浅薄心理。那个黄昏我亲了她——我献出了我的初吻,为了父亲。那年我只有十五岁,从十五岁以后每想到接吻我就觉得恶心,但我从没后过悔。当时面临公司破产、法律纠纷,只有刘薇的爸爸能帮父亲,为了他,有什么我不能做?这件事并不是他叫我干的,完全是我一个人的谋划,但后来我想,他一直都是知道的,甚至是默许的。

    我极致的恶毒在于,当父亲安然度过危险,我并没有立即甩掉她,而是过渡了很长一段时日,寻找各种机会使她主动离开我。她爸爸与我父亲保持了多年的友谊。

    事后,父亲曾审视了我很久,意味深长地说我是经商的材料。

    很多东西,你愈想遗忘,则愈深地根植于你头颅之中。记忆是我躯体内一块巨大的肿瘤,我受它嚼噬,直至死去。

    姚珊要我陪她参加晚上的舞会,我说不去。她嘟起小嘴,一副生气的模样,这是她惯用的小伎俩,很多男生都不能抵挡。阳光开始变得漫不经心,滑过她的脸庞,拖下长长的阴影。她长得也不过如此。我想。在阴暗的背景下不能放射光芒的女子,在我看来,一文不值。我摸了摸她垂到肩上的头发,笑着说“我约了人,改天吧。”跨上车就走了,头也没回。

    吃过晚饭,我接了一大瓶白开水,走在柏油路上。三月的北京,仍然很冷,空气冰凉的,仿佛能拧出水来,只有手掌里的瓶子是温热的。把它贴在微湿的面颊上,暖和极了。眼睛眯起来,这一刻我所有能够依赖的——是一只装满水的瓶子。幸福,也许莫过如此;孤独,也莫过如此。来到一教,我疲惫地迈着一级一级台阶,爬到半楼层处,越过沉重的永不开启的窗子望出去,冷清的草坪上石子小路划下一个尖锐的“a”字。有那么一刹那,我想哭泣,又想歌唱。

    径直上到顶楼,朝拐角的那间自习室走去。推开门,人还不多。我走到靠窗户的第二排座位坐下,开始了这一晚的“约会”

    gre的单词海潮般将我围困,我只能不停地向更深处泅去。按我的计划,今年十一月一定要将老g拿下。我就生活在不断地制定计划然后实现计划之中,樊磊说我像一只上了发条的闹钟。但并非那些目标都是我的理想,我没有理想,只有计划。若说真有什么特别钟爱的,那是美术,还有化学。然而既是学了经济,也就算了。

    日子一天天暖和起来,我背单词的速度也在逐渐加快。可是,我产生了一种奇怪的幻觉,这种感觉前所未有,我觉得,有一个人在陪伴着我,在我自习的时候,在我吃饭喝水的时候,在我路上骑车的时候虽然我看不见她,但我确实能够感觉到这么一个人的存在。我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樊磊,因为它是如此玄妙,旁人不可能体会。在她默默的伴随下,我感到平静而温暖。有时当我感觉不到她,便会心服气躁,甚至,很想念她。  

    三

    我坐在靠墙的角落里,捧着新概念英语第二册,远远地注视着他的侧影。原来,暗恋一个人也是可以很甜蜜的。

    每天下班,我卸了妆,换好衣服,就回到清华园。站在宿舍楼旁,注视着他回来,他到食堂吃饭,到水房打水,到自习室学习我躲在阴暗的地方,不被他发现,事实上他也根本不会注意到我的存在。我很清楚,千方百计探知别人的住所,然后窥视他、跟踪他,是件很可耻的事,但我无力控制自己。

    他是一个很奇怪的人,每次都到同一座教学楼的同一间教室自习,从不更改。清华地广人多,盖了很多教学楼,一教算是很老也很破的一栋,离他的宿舍也并不近,不知他为何要来这里,还上到最高一层,选择拐角那间屋邻窗的第二排座位。有一天下了很大的雨,我想他也许不会去了,但还是披着雨衣哆哆嗦嗦地等。终于,宿舍楼门口闪出了他的亮光。那晚自习室人少了很多,我同他的距离仿佛拉近了,我觉得我能听得到他心脏跳动的声音。

    他也并非每晚都去自习,有时下午也不再回宿舍。我见过他同一个漂亮的女生很亲密地走在一起,大概是他的女朋友吧。他和她很相配,不知道他们在一块儿说些什么,也许是我所不能了解的学术问题。她很爱笑,她用她的笑声将他重重包围,把我推到很远的地方去,几乎看不清他的面孔。

    这天他从自习室出来得较平时更晚,我缓缓地在他后面蹬着车,望着他的背影。那背影略显削瘦,但很坚实,骑车的时候有一点点弓,昏黄的路灯摩磋着它。他是一个孤独的人,我陪伴着他,以一种他所不知的方式。

    目送着他消逝在宿舍楼的灯光里,我转身离去。仍然冥想着他的背影,没太看清路“啪”地同迎面骑来的一个人撞在了一起。他骑得很猛,立时就摔了下来。

    “对不起,对不起你你没事吧?”我慌张地说。

    那人从地上爬起来,一边扶车一边说“没事没事,是我对不起——走路没长眼睛!”我一低头,骑上车走了,左手手背,被他的车把蹭了一下,火辣辣的疼。

    第二天轮到我值晚班,八点多顾客依然不少,我站在一排货架旁,数着cd的数目,心里,却已是在那间顶层拐角的陋室中了。

    “服务员!”我听到右边一直低着头找cd的一位顾客叫。

    我走了过去,他手里拿着一张唱片说“请问斯美塔那的我的祖国只有这一个版本吗?”我想了想说,还有福茂出的双cd版,不过已经卖完了,可能下周才进货。他向我倒了谢,却仍然没有离开的意思,盯着我瞧个没完。平时偶尔也会遇到一些不怀好意的顾客,我把脸沉下来,转身回到刚才的cd架前继续清点数目,可分明感觉到那个人还在一眼眼地往这边瞟。

    忽然,那人向我走了过来,我低着头工作,脸有点儿发烧,心想要是你敢说什么不三不四的话,我一定给你个大耳括子。

    “对不起!”他不好意思地说。我觉得这个声音有些许熟悉,不禁抬起了眼睛。“昨天晚上,你是不是在清华梳两条辫子的?”我迷惑地瞧着他。他咧嘴笑起来“对,就是你!昨晚我急着赶路,还把你给撞了!”

    我打量着他,一个很瘦、也很高的男孩,有点儿像麻杆,背着个鼓鼓的大书包。经他这样一讲,我想起那个被我撞到地上还直说对不起的男生大概就是他,不由自主地笑了“哦,是你?你是——清华的,学生?”

    他点点头“嗯,我叫樊磊,清华建筑系的。”

    “黎敏,你来一下——这些单据怎么少了两张啊?”组长在叫我。我对那个叫樊磊的男孩点了点头,就到后面去了。

    帮组长核对了半天单据,总算完成了又一天的工作。我走出那座被空调把持的大楼,肌肤贴着凉爽的空气,舒服地伸了个懒腰。慢慢踩着路牙走在回家的路上,我看见林穆风也慢慢走在回宿舍的路上。

    星期六轮到我休,邓明非要一起去看电影,我说那就去青年宫吧,下午有经典重映。那天演的是法国的大鼻子情圣,讲一个暗恋表妹的青年因容貌自卑,为了心上人的幸福而帮助徒有其表的情敌写情书、默默奉献了一生。有谁能明白如此忠贞而绝望的爱情?身旁邓明轻微的鼾声伴随着我五脏碎裂的声音。我觉得自己快要无法承受,行将死去。

    影院刺眼的等亮了,人们乱哄哄地散去,邓明被亮光和嘈杂声吵醒,见我坐在那里哭着,顺势搂住我肩膀笑了“你们女人心怎么就这么软,看什么都掉金豆!”那个下午,我任由他搂着我,在他怀里哭得一塌糊涂。

    四

    我站在你夏天的藤萝架下

    树影婆娑

    是我华丽的纱裙

    夜风隐藏了我的身躯

    也隐藏了唇边烈火般的告白

    这一夜我盛装而至

    只为你欢歌狂舞的剪影

    发出一声叹息

    当别人正甜蜜地分享你的光芒

    我就栖息在

    你不知晓的角落

    可是当有人问起

    亲爱的爱人我说

    不我不爱你

    我不爱你啊亲爱的爱人

    你那翩翩的身姿

    终有一朝会埋入黄沙风干

    而那眩目的才华

    也将随之枯竭

    但那高高在上的灵魂

    我只想向他的方向攀缘

    可是即使当你无意间俯视到

    我的存在

    哪怕以最温柔的视线

    我也会拒绝这诱人的施舍

    亲爱的爱人我会说

    不我不爱你

    我很少会因为一首诗而心神不宁,尤其是一首现代诗,还是一个女子写的现代诗。这诗是翻姚珊的杂志时无意中看到的,就一定管她要了来。我对现代诗歌知之不深,这诗也不见得多么好,但不知为什么,我竟然不忍释手。我猜作者也一定看了大鼻子情圣,也许还是那个星期六和我坐在同一片黑暗中看的。大鼻子的希哈诺死前讲的那句台词——可是,亲爱的爱人,我不爱你——当时竟叫我这个素来无动于衷的人全身一震。我从未听过如此忠诚的爱情表白,如果是我,可能也会那么说的。他自卑的是他的容貌,我自卑的则是我的灵魂。

    我正一个人躺在宿舍里,又翻着这首诗,樊磊打电话来说今天不和我打球了。我知道,他一定又去找那个女孩了。

    当樊磊告诉我他喜欢上一个人时还真吓了我一跳。认识十几年,他从没交过女朋友。倒也并非一头埋进书堆里傻学,事实上,他是一个生机勃勃的人。我们两个人正相反,表面上我样样都出色什么都在行,然而骨子里我对所有东西都极淡漠,是个冷酷的人。他外表不如我活跃,让人觉得有点儿内向,实际上他对很多东西都充满了好奇与热爱,而且爱起来就一心一意,不离不弃,譬如说,对音乐。对他来说,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半点勉强不来,所以他一直是孤家寡人一个,整日背着个大包到处跑。有时我觉得他是另一个我,做着作为林穆风的我所想做而不能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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