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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里下来的浠水,等浠水汇入官道边的坏水河,那就又不能饮用灌溉了。

    走了这么久,总算看见了远方的官道。青骡子的蹄铁在官道上踩出细碎的声响,伴随着路边哗哗作响的浠水,似乎是在不断催促边俊“快走快走”这土路毕竟不是官道,那么久不下雨,路面全是细细的尘土,骡子带起一路的黄烟,看着都显得肮脏。可在边俊的眼中,这俨然就是一条金光粲然的大道。

    边俊骑在光背骡子上,一边左顾右盼,一边用食指在皮甲上钉缀的那几枚铜钉上搓来搓去,几乎把指尖都搓出火星来。皮甲毕竟陈旧,那些铜钉都已经锈得擦不出光彩。他颇为不甘地放下手来,心想:晚上用油石好好打他一打,还怕它不亮?才那么想着,他眼前就已经能看见那个全身闪闪发光的道兵了,边俊忍不住从嘴角漏出笑意来。他就那么一直咧着嘴,直到自己也觉得很傻为止。

    皮甲虽然旧,毕竟是不同于用米浆浆硬了的袍子,边俊那么单薄的身子一下就被坚硬磨人的甲胄衬托得很有气势了。很有气势的意思就是说,即使他身上的汗水已经流成了小河,皮甲也不会象袍子一样,被汗水一打就粘乎乎软塌塌地粘在身上,它顶多只是在接触皮肤的那些地方磨出红印乃至水泡来。最糟糕的是那顶皮盔,简直就是核桃家里煮猪食的那口锅,热腾腾地让边俊的脑浆都要翻滚起来。他终于伸手掀开头盔的时候,果然嗅到了猪食那样馊臭的味道。

    这是初夏时节,早上起身还微微能感觉到一丝凉意,到了正午就知道夏天确实来了,一路晒过来,裸露的皮肤红彤彤一片。从村子走出来一顿饭的功夫,边俊甲胄下面的袍子已经湿透了,皮盔下渗出来的汗水杀得眼睛生疼。可他不在乎,用手背抹了一下额头,边俊眯着眼睛看着眼前宽阔平整的黄色大道,很有些主人的自豪感。毫无疑问,这自豪感很大程度上来自身上这陈旧的皮甲。

    说到皮甲这事,边俊也不是个呆子。核桃一向泼皮的性子,又兼处处都爱占人便宜,怎么会突然变得这般好心?除去身上这个大大的“道”字以外,边俊也知道核桃一定有些其他的原因。如果不是被眼下的兴奋冲昏了头,边俊应该能想到核桃的用意:他无非是看着边俊当了道兵那个新鲜劲头起了歹念,存心来作弄一下。毕竟是夏天,村里人下地干活也还要避开午间的毒日头,边俊在袍子外套上这么一套严实的皮甲,那就是明明白白的烤猪!但是烤猪也有烤猪的觉悟,有些猪可能是自愿被烤的。在边俊而言,盔甲军服所赋与的含意,要比道兵这个名头多了许多。

    所有年轻人都仰慕英雄,边俊也不例外。往来九州大地的商人和行吟者们把各种各样新鲜或者古老的故事带到了宛州的市集乡村里面,有神怪、有商机、有逸闻、有爱情、更多的则是规模不同的刀光剑影――即使是在承平已久的宛州,征战和杀伐也是听众最喜爱的主题。事实上,因为和真实的暴力之间存在着一个安全的距离,人命的损伤不过是简单的数字迭加,战士的武功则被罩上了神秘的光环,战争和冲突因此变成了脍炙人口的下酒菜。远了不说,就是这百年以内,宛州人最青睐的主角也不外乎蔷薇皇帝和横戈将军。近年间,宛州出身的姬野夺离改燮,武功鼎盛,本来是极好的话头,可是这一年情势急转直下,燮军东征西讨,锋芒直逼宛州十城,人们就下意识地把他回避了。可不是么?英雄就是那些可望而不可及的人物,一旦跟利益攸关,那些灿烂的光环自然烟消云散,这也是十城的商人们没有一个因为富有而成为传奇的原因吧?象其他人一样,边俊也不相信姬野真敢觊觎宛州,只是不知不觉中,那个少年将军的光辉形象已经跌落尘埃。这倒并不妨碍他继续崇拜英雄,只不过是换一个光环中的人物罢了。年少时,男人们最向往的无外乎功名和女子,尤其是不可触及的那些,这是每个男人都会经过的一个阶段,不管他们是在九州的哪一个角落。至于在崇拜向往之余,边俊这类小人物能做的最多也就是在哪个细微的角落略做模仿,满足一下自己小小的虚荣心。很显然,皮甲带来的心理满足之间还是大大高于身体上的折磨,起码是在走马上任的头一天。边俊欢喜得很有道理!道路两边都是高大的白苇,细长的枝条在微风中轻轻摆动着,遮闭了边俊的视线,这让他略微有些焦躁。这阵子北边的形势紧张,路上的行商少了许多,边俊可不想辛辛苦苦跑到了官道上却看不见一个行人,那才是真正的锦衣夜行呢!可是胯下的青骡子全然不了解他的心思,一路走走停停,很是享受初夏的浠水风光。边俊不得不在未来的开支清单上又加上了鞍鞯和马刺这两条―――他甚至还不知道这些东西比他一个月的饷钱要贵得多。

    好在浠水河头终于近了,隔着密密的白苇,边俊听见河里传来的笑声和戏水声,竟然有不少女子,他的心“怦怦”跳得厉害。从青石到枣林,这是官道边第一处有淡水的地方,虽然水已经被坏水河倒灌进来的苦水污染得不能饮用,倒是不影响来往的旅人洗涮。尤其是大夏天的,能够在浠水河里泡一下还是很提神的。

    “这也是个不错的亮相!”边俊想。磨磨蹭蹭的青骡子让他赶上好大一拨旅人,只是通常的商旅中难得有这许多女眷,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戏班子?他想象着自己骑着青骡子突然出现在浠水桥上的情形:就算那些女子在青石或者下唐见过更加威风的军官,可在这荒凉的官道上忽然看见一个甲胄鲜明的道兵边俊几乎都能看见女子们眼中吃惊而崇拜的目光了。

    他把沉重的皮盔又套在了头上,拎了一把缰绳“驾”的一声,青骡子吓了一跳,放开蹄子朝着官道上一路跑去。

    边俊的亮相起码达到了让人吃惊的效果。桥那头的人都是一脸诧异,他们三三两两的聚集在河边,盔甲和武器杂乱地堆放在地上,矮小的战马大多在奋力啃吃白苇的嫩芽。显然没有人想到白苇丛中的小道上会冲出来一名全副武装(或者是看起来全副武装)的骑兵。

    边俊比他们更吃惊。

    过了浠水河头就是下唐的领地。那一头的道兵边俊也见过,两个干瘦的大叔,装备比押谨寿寒酸许多,连匹马都没有,几十里的官道就靠两头小驴子代步。可是眼前这些兵,就算边俊再没见识,也知道是真正的士兵。他们的盔甲兵器看起来陈旧简陋,可是一个个强悍有力,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气势,依稀仿佛就是核桃拥有的――这是杀过人打过仗的人特有的气质。

    河里面的果然有不少女子苇草可以把她们与桥头那些兵隔开,却挡不住桥上边俊的视线。十几个蜜色皮肤的女子只穿了贴身小衣,年轻的身体显得优美有力。这不是青石城里歌妓那种窈窕柔弱之美,而是充满了朝气和力量的美。边俊的视线转到河滩上,那里堆着的也是盔甲兵刃。她们当然不是戏子,可边俊没有想到她们也是兵。似乎是一刹那间发生的事情,可在边俊的记忆中却长得好象一天。他听见自己茫然地问:“你们是和老欢一起的么?”老欢就是下唐道兵中的一个。可是问出这句话的时候,边俊就知道了答案。道兵修路靠得是铲子锄头,他们固然不需要弓箭和长矛,更重要的是插在地上的一面军旗根本就没有下唐的徽记。头一天上任就见到那么大场面,边俊真不知道自己应该欢喜还是担忧。可他没有继续犹豫的时间,河中的一名女子撮唇呼啸了一声,那些桥头的士兵就忽然动了起来。他们的动作这样快,当边俊反应过来这是敌意的举动,已经有一排羽箭呼啸着掠过他的耳边,钉在身后的桥板上。

    “拿住那个斥侯。”女子说,边俊看见她有双月亮一样的眼睛,可那眼睛里一点笑意也没有。

    “斥侯?”边俊喃喃自语,他听核桃说过这个词,似乎值得是某一种军职。然后他着实吓呆了,因为他终于意识到自己被误认了以及正在发生什么。“要要要”他结结巴巴地问“要打打仗了么?”回答他的是一片雪亮的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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